本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邵阳公积金提取手续,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根据《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如果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受托人为委托人配偶: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材料,以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则必须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
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以及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
总的来说,在准备这些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符合当地邵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此外,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办理前直接联系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